top
当前位置: 首页  学院新闻  公告通知
凤阳花鼓主题民乐作品创作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26 文章作者: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凤阳花鼓主题民乐作品创作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凤阳花鼓主题民乐作品创作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寻求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传媒公司及词曲作家根据滁州社会发展,结合滁州地方音乐文化,创作一首凤阳花鼓主题民乐作品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主旋律的宗旨,体现思想性、艺术性同时,用于文化和旅游宣传,展示滁州独特的人文底蕴。要求合作的文化传媒公司所确定的专家必须独立完成该曲目的作词、作曲以及乐队的排练

歌曲创作要求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4.56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512日上午9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封面盖公司章,送至滁州学院琅琊校区教科楼213办公室。

2.报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加盖公章;

2)滁州学院采购项目报价函(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无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3.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报价应不得高于4.56万元。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15055003702

附件1:创作要求.docx

附件2:项目报价函.docx




终审人: 李道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