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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教师作品喜获滁州市文学艺术奖
发布时间: 2012-02-17 文章作者:  

第二届滁州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在评奖工作组委会领导下,经过专业评审组评议(初评),文学、艺术评审组评审(复评),评奖工作组委会审定,日前已完成全部评审工作。音乐学院高静老师的舞蹈作品《如今花鼓唱凤阳》、庄虹子老师的独唱作品《为祖国干杯》分别获得艺术类作品三等奖。据悉,“滁州市文学艺术奖”由滁州市政府主办,每三年评选一次,是目前滁州市的最高文艺奖项。

终审人: yi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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