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音乐学院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培育建设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34号)文件精神,音乐学院开展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2024年度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专项设立皖东地方民间音乐的保护与传承研究、皖东音乐史研究、皖东地方民间音乐产业化研究和皖东红色音乐文化研究4个研究方向。研究内容主要针对皖东地方音乐文化对乡村振兴的作用,皖东地方音乐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现实困境,以及其创新发展的路径等方面。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研究课题,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并取得创新性成果。
二、申报要求
根据学校2024年度科研计划安排,拟立项专项项目1项。项目总体要求、立项基本原则、资助经费额度、研究周期及结项要求等,均按照学校2024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计划重点项目的实施要求进行管理。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学校202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要求,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申报质量。
1.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年龄一般不超57周岁,具有承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经历。
2.申报的课题应符合本专项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允许选择适当的角度和侧重点展开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4.申请人需严格遵守限项申报规定,做好申请资格的自查,填写《申报资格自查表》(附件1)。对于违反限项规定进行申报的项目,一经核实将不予进行评审,并取消申请人两年内申报本专项的资格。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1.以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 24日上午下班前上报《申请书》、《学院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递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并签字)、电子版1份(以“姓名+题目”命名),《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申报资格自查表》纸质版1份(签字)。除《申报资格自查表》外,其他材料均以学校发布的202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附件材料为准。
联系人:陆忠波 材料报送邮箱:840766329@qq.com
纸质版报送地点:滁州学院琅琊校区综合楼214办公室
电话:15055003702
附件1:《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项目申报资格自查表》
附件1:申报资格自查表4.19.doc
音乐学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