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音乐学院召开会议,宣布李道琳、鲍伟两位同志的任职决定。滁州学院党委书记陈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邢存海出席会议。
邢存海宣读了我校党委对有关干部的职务任免决定:李道琳同志任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鲍伟同志任音乐学院院长。陈润代表学院党委讲话。他指出,此次干部调整,是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在慎重考虑、充分酝酿、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他肯定了音乐学院多年来办学所取得的各项成绩,也指出了不足之处。希望新一届领导班子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委的工作部署上来,以良好地精神面貌和实际行动,团结一致,持续发力,为音乐学院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和更大的贡献。
李道琳、鲍伟两位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音乐学院党总支秘书、办公室主任、教科研秘书、各支部书记、各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和团总支书记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