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荐第三批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有关要求,继承发展优秀地方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滁州市文广新厅于2015年3月启动滁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
近日获悉,我院教师丁思文成为滁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凤阳花鼓项目性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技艺,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历史责任。我院丁思文老师以“教育部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活动、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习基地滁州学院音乐学院、滁州学院凤阳花鼓研究所为平台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认真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积极为弘扬和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