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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7-04 文章作者:  

 

滁 州 学 院 文 件

院学〔201235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计〔20032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2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工作通知下:

一、发放对象

在安徽省从事教师职业的2012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其中,考取硕士研究生、非师范类专升本的毕业生,按照规定不予发放。考取师范类专升本的在专升本毕业后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如有放弃攻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并办理改派手续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比照本通知办理。

二、 发放标准

1、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每人1500元;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每人2000元。

2、我校师范专业专科毕业并考入我校师范专业2年制专升本的毕业生每人2500元。

3、外校师范专业专科毕业并考入我校师范专业2年制专升本的毕业生每人1000元。

4、我校2010届师范专业专科毕业后考入外校师范专业2年制专升本的毕业生每人1500元。

三、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报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复印)。

2、工作学校开出的经其主管部门县或市教育局签字盖章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

3、提供准确、有效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或存折账号和开户人姓名等信息。若提供的信息有误,责任由毕业生自负。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邮寄挂号信或邮政快递等方式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申报。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经审核合格后,在校园网“公告通知”内公示申请人相关就业信息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的,报学校审批。

5、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五、办理时间

毕业生于201210月或20133月这两个时间段内集中将相关材料准确寄达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他时间概不受理。原则上不接受毕业生现场办理。

六、相关说明

1、如有毕业生在领取师范专业奖学金后,在服务期内擅自离岗,其奖学金应退给原服务的学校作为师资培训费用。

2、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主管部门。

3、邮寄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会峰校区综合楼学生处217室;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550-3510638

4、如上级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证明.doc 

 

                            滁州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终审人: yi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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