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5月10日前各导师将论文三稿交到各教研室主任处。
2. 5月15日前学生向各导师提交定稿两份,并提交《指导过程记录表》1份。
3. 5月20日前导师将定稿和《研究过程记录表》、《指导记录表》、《教师评阅表》提交至各教研室主任处。
4. 5月25日前请教研室主任将所有表及《专家评阅书》交至论文指导小组。
5.5月31日答辩,请按时返校。